Api 集中管理时,Api 命名和方法命名遵循怎样的标准
假设我有一个 getConfigList 的 Api,调用这个 Api 时很可能会有一个 getConfigList 的方法,这时就会冲突,大家在这种情况下两遍遵循怎样的标准呢?
推荐文章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