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:勾股数组(2)
勾股数组定理#
勾股数组定理:每个本原勾股数组(a,b,c)(其中 a 为奇数,b 为偶数),都可以从如下公式得出:
其中 是任意没有公因数的奇数。
证明过程如下:
考虑 a,b 的互换性,我们的问题化为求解方程
的所有自然数解,我们使用的工具是因式分解和整除性。
如果(a,b,c)是本原勾股数组,则可进行因数分解
下面一些例子,注意我们总是取 a 是奇数且 b 偶数:
似乎 与 本身总是平方数。
由前面的列表观察可得, 与 似乎没有公因数。
我们可以证明这个断言:假设正整数 是 与 的公因数,即 整除 与。则 d 也整除 与
因此 d 整除 2b 与 2c,但是 b 与 c 没有公因数,这是因为我们假设了(a,b,c) 是本原勾股数组,从而 d 必等于 1 或 2 。但 d 也整除 且 是奇数,故 d 必等于 1。换句话说,整除 与 的数只能是,所以 与 没有公因数。
现在我们知道 与 没有公因数而且由于,所以 与 的积是平方数。这种情况只有在 与 自身都是平方数时才出现,记
其中 是没有公因数的奇数。解上面这两个方程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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